[社论]强制变形大法院,引入四审制,不是为了国民
2026-02-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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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日上午,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案审查第一小委员会委员长金容民(音)在首尔汝矣岛国会为审查允许裁判控诉法(宪法裁判所法修正案)而召开的小委员会会议上敲击议事槌。/纽西斯
增加大法官人数和设立裁判控诉是改变司法系统核心的重大事项。这需要时间,需要社会共识,最重要的是要反映司法部门的意见。但民主党不顾最高法院认为这会带来严重副作用的意见,正在速战速决地推进。民主党对增加大法官人数并不太关心,却在最高法院以有罪为由撤销和发回重审李在明总统的选举法案件后,才开始推进增加大法官人数一事。同时,在对大法院长曹喜大进行听证会的同时,还强行推动了裁判控诉。最终,这一切只能被看作是旨在向作出有罪判决的最高法院施压的策略性意图。
如果一次性增加12名大法官,需将100多名中坚法官调任至最高法院的裁判研究员。这实际上相当于取消了一个大型地方法院。本已严重的下级判决延迟问题可能会进一步恶化。如果一届政权如此大规模地更换大法官,可能会引发任人唯亲的人事争议。当然,司法的权力控制功能也会遭到破坏。委内瑞拉在查韦斯政权增加12名大法官后,公然任人唯亲,从而沦为了独裁国家。
裁判控诉也是如此。如果现在最高法院每年处理的4万件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转到宪法裁判所,国民将陷入“诉讼地狱”。这也是前任宪法裁判所代理文炯培说“为了快速审判而增加大法官,却引入可能使审判更加拖延的裁判控诉,会引发矛盾”的原因。宪法裁判所可能因案件处理的负担而陷入功能瘫痪状态。2024年宪法裁判所受理的案件为2522件,如果引入裁判控诉,预计每年将有1万2000件案件转到宪法裁判所。以目前的人力,宪法裁判所是无力处理这些案件的。
司法系统是维持国家的根本。如果在没有社会共识的情况下强行这样做,就不能称之为民主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