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一些国家的关税将从10
2026-02-2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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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贾米森·格里尔。/路透社
特朗普在加征新关税的同时,援引了允许美国总统最多征收15%关税且期限可达150天的《贸易法》第122条。在特朗普的指示下,美国贸易代表(USTR)正在对中国、巴西等国进行《301条款》调查,依据该条款,可能征收超过15%的关税。格里尔表示:“我们已准备好的公告将在未来几天或几周内发布于联邦公报上。”经过意见收集、听证会、与相关国家磋商等程序后,“将编写报告并公布对所有事项的调查结果”。他曾在22日表示,除中国外,还将“对亚洲多个拥有过剩产能的国家采取行动”。
格里尔表示:“虽然我们在关税案件中败诉了,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根本上重建这一政策。我正在与我们的贸易伙伴沟通,帮助他们理解替代方案将如何伴随与他们达成的贸易协议。”接着,关于《贸易法》第301条,格里尔说:“我们将计算不公平的贸易行为对美国人的损害程度。如果合作伙伴国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总统可能征收关税或服务费。总统有很大的裁量权。”目前,USTR接到了Coupang的美国国内机构投资者绿橡资本等的请愿,要求对韩国启动《贸易法》第301条调查,预计很快就会做出决定。据悉,格里尔对韩国的数字非关税壁垒有着相当大的问题意识。
关税法第338条也被视为美国总统可以对与美国的贸易存在歧视的国家征收最高50%关税的替代手段之一。但格里尔说:“必须审查美国和第三国相比时受到歧视的具体案例。301条款和商务部拥有调查权限的《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是我们能够持续征收关税的领域。”在记者问到对药品、半导体等商品征收关税的前景时,格里尔回答说:“我知道商务部正在努力。”他还表示,对于中国,“一直根据产品征收35%-40%至50%的关税”,“期待保持这一水平,没有进一步提高的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