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昱君
2026-02-23T07:25:42.423Z
「47人案」之中僅有劉偉聰、李予信2人獲判無罪,其他45人遭判4年至10年不等的刑期。

(德國之聲中文網)週一(2月23日),香港西九龍法院公布「47人案」的上訴案件結果,全數遭到駁回。提出上訴的有12位被告,包含前《立場新聞》記者何桂藍、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黃碧雲、前區議會議員林卓廷等人。香港律政司也另針對先前獲判無罪的被告劉偉聰的案件提上訴,但亦未成功。

其他提出上訴的被告還有鄒家成、吳政亨、余慧明、何啟明、陳志全、鄭達鴻、楊雪盈、黃子悅。

據「集誌社」、「法庭線」等香港獨立媒體報導,法庭宣讀判決大約30分鐘,何桂藍曾打呵欠,雙手放頭、頭向後仰望;梁國雄曾與旁聽的妻子陳寶瑩互做心形手勢、拋出飛吻;鄭達鴻用手指比出打叉的模樣,並撇嘴搖頭。

維持無罪的劉偉聰這天出庭時,手上拿著美國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的著作。上訴庭結束後,他表示法院還他公道,讓人「心情愉快」。

原審判決無罪的另一位被告李予信,以及先前已刑滿出獄的岑敖暉、岑子杰、梁晃維、王百羽等人皆有到法院旁聽。

「47人案」是香港最大規模的國安案件,廣涉香港民主派幾乎所有知名政治領袖與社運人士。

此案的起因,涉及一場「民主派初選」。20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民主派曾在香港區議會選舉大勝,法律學者戴耀廷便主張民主派應進一步爭取在立法會選舉過半,並開始協調、組織民主派初選。然而,中國全國人大2020年6月通過了《香港國安法》,民主派初選卻仍如期在7月舉行。2021年初,港警大規模拘捕55人,其中47人後來遭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47人案」直到2023年才正式開審,隔年11月判刑。被港府視為首謀的戴耀廷被判10年;社運人士鄒家成7年9個月;前區議會議員區諾軒6年9個月;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4年8個月。

黃之鋒是47人案被告之一。2024年判刑結果公布時,他曾在法庭留下一句話:「我愛香港,bye bye!」

根據今年2月23日的上訴庭判決,法官認定涉案者謀劃初選的目的,就是迫使香港特首辭職、癱瘓政府、強迫中央政府宣布結束「一國兩制」、甚至顛覆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因此駁回被告針對定罪上訴的請求。

針對刑期是否合理,法庭認為原審以7年為量刑基準「沒有明顯過高」,對被告不予減刑。

至於劉偉聰,香港律政司主張他知悉初選謀劃的目標,但原審無罪判決卻說他不是串謀的一份子,是「自相矛盾」。不過,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有權基於證據判斷此案有合理疑點,因此維持劉偉聰的無罪判決。

對於法院駁回被告上訴,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言人、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形容「錯失了糾正不公的關鍵機會」。

張超雄說:「和平反對政府並不是犯罪,香港47人案中仍在監獄的被告應立即且無條件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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