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被判囚20年。法官指出,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串謀行為不僅精心策劃,而且是早有預謀,罪行重大,但考慮到他高齡及健康狀況,予以刑期扣減。

同案其餘認罪被告,包括6名《蘋果日報》前高層及兩名重光團隊成員,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

至於《蘋果日報》三間公司,早前已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罪成,各被判罰款300萬4500元。

編輯:黃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