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在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選擇現金收購方案的業主,最快第3季會收到錢。

至於選擇「樓換樓」的業主,如選購的新居屋單位超過兩年後才入伙,期間可繼續獲發租金補助;入住過渡屋單位的居民亦可繼續居住至入伙為止。

黃偉綸又說,若有居民在揀樓限期前仍未完成處理遺產事宜,將獲彈性安排。

編輯:李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