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前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科技園案,上訴法庭宣判被告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和判刑。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律政司將深入研究上訴法庭就欺詐案的判案書,以考慮就上訴法庭的判決提出上訴。

發言人表示,雖然上訴法庭認為在本案的事實背景下,有關違約行為未達到刑事「欺詐罪」的定罪門檻,但仍然無改黎智英公器私用的客觀事實。發言人又說,今次欺詐案上訴得直,不會改變黎智英要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監禁服刑20年的事實和結果。

編輯:譚佩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