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记协前主席陈朗昇上诉失败 阻差办公罪成须即时入狱五天
香港记者协会时任主席陈朗昇,年前采访被截查时,因反问警方截查理由及查问便衣警员身份,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判囚,今日上诉失败后,须即时入狱五天。他是第一位在任记协主席因新闻工作被判入狱的,却是2019年反修例运动以来,至少第十五名入狱的新闻工作者。陈朗升在法庭作出裁决前表示, 心情忐忑,更质问香港小宪法中承诺的新闻自由在哪?记协对裁决深感遗憾,主席郑嘉如认为,裁决令依法行使诘问执法者公民权利之人须冒极大风险,若此,相关权利便是名存实亡。
案发2022年9月,时任记协主席陈朗昇,以网媒 Channel C 多媒体制作主任的身份到旺角麦花臣运动场馆采访一个屋邨的业主大会时,在场外遭一名便衣女警要求出示身份证。但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遭警员在直播镜头前展示其身份证的陈朗升,对警员查阅身份证较为敏感,反问对方以什么理由截查他,并重覆查问对方身份,双方为此争拗约半分钟;後经军装警员介入,陈有出示未除外套的身份证,但最终被拘捕,控以「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罪 (俗称阻差办公)。
陈朗昇:新闻自由在哪? 至少8名记者仍在囚
陈否认控罪,经审讯後,於2023年9月被裁判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囚五日。陈不服裁决,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原讼庭暂委法官王诗丽今(29日)午驳回上诉,於2024年卸任记协主席一职的陈朗昇,须即时入狱。而陈亦早作准备,换上入狱时配戴的胶边眼镜。
获保释候裁的陈朗昇,今午到法庭听取裁决时,身穿记协多年前印制丶写有「新闻自由」英文字样的黑色T恤到场,他直言,事件涉及新闻自由。他指出,新闻自由是俨如香港小宪法的《基本法》内一项庄严承诺,但他只是迟了交出身份证便被指犯法,在这些他被指犯法的所谓法例面前,新闻自由变得十分苍白,「新闻自由究竟喺边度(在哪里)?」他惟有期望,自己是最後一个因新闻工作而因上述法例面对「官非」的记者。
上诉一方争辩,根据《警队条例》第54条,警务人员任何时间在任何公众地方,若发现有人行动可疑,便可将该人截停及搜查,上诉人可要求对方交代截查理由。辩方更进一步质疑警员截查的合法性,指便衣女警感觉陈「可疑」的示因数次更改,有时说是因为他打斜横过马路,有时则指陈用手按着斜孭袋,全都不能构成行动可疑,质疑女警是因为陈是记者工会主席,以政治原因截查他。
但根据暂委法官王诗丽的判词,她完全接纳警员声称不认识陈的说法,认为辩方的质疑欠缺理据和事实基础,裁定警方在这环境下执行职务并无不妥,而上诉人迟迟不拿出身份证明文件,属於阻挠,决定维持罪成和入狱五天的原判。
RSF:罪名莫须有 记协:难以卫权 何来公民权利?
根据公开资料计算,2020年《港区国安法》实施後,已有至少25名新闻工作者以不同刑事罪行被当局提控,入狱的至少有十五人;当中,仍然在囚的,有八人,分别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六名前《苹果日报》高层丶网媒《立场新闻》的何桂蓝,以及今天入狱的陈朗昇。
国际组织「无国界记者」(RSF)在裁决後迅速发表声明,该组织亚太区倡议经理白奥兰(Aleksandra Bielakowska) 表示,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判处一个着名记者入狱,显示港府为了令独立传媒噤声,可以多麽无所不用其极。有关裁决更立下一个危险先例,让警方可以放开手脚,进一步侵蚀已被瓦解的新闻自由。
在香港,记协亦发表声明,指记者前往采访反被警员视为可疑而截查,又无法获得合理时间确认执法者身份,忧虑长远将令记者在采访场合面对额外的法律风险,影响新闻自由。声明又说,法庭接受的「可疑动作」其实只是普通人的日常动作,而市民面对身份不明的便衣人员时,要求对方出示证明丶清晰说明来意,属合理丶合法行使个人权利,与故意阻挠执法人员相去甚远。
有旁听裁决发布的记协主席郑嘉如离开法院时指出,法庭现时是用极之狭义的角度诠释条例及涉及的人权,若市民利用诘问的方式去保障自己时,须面对极大的坐牢的风险,试问多少人还会去保障其个人权利?她据此直言,若公民不能捍卫个别权利,那就等於说,这些权利并不存在。记协呼吁法庭,必须保护公民行使个人权利的空间。
港府在反修例运动中不时阻挠记者采访,捍卫新闻工作者权利的记协,亦成为当局针对目标,保安局长邓炳强更不时批评记协,该会举办活动亦面对其他民主派团体的租场困难;至於陈朗昇本人,更是连租用政府康体场地亦被阻。
曾经蓬勃自由的香港新闻业,在「无国界记者」的全球新闻自由排行榜上属前列,2002年时曾位居第28位,2019年後反覆下滑,今年「维持」在180个国家的第140名,与排名178位的中国,同属最差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