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议会选举候选人发表街头演说的现场,有人挥舞旭日旗表示支持,也有抗议者举着标语牌反对歧视。2025年6月摄于东京JR高圆寺站前。(图片不出售)(共同社)

  【共同社6月3日电】日本的《消除仇恨言论法》自2016年6月3日施行以来已满10年。立法原本是因为主要针对在日朝鲜半岛裔的仇恨言论游行在全国范围内引发问题,而歧视言行如今则进一步蔓延,扩大至居住在埼玉县南部的众多在日库尔德人,以及各地的穆斯林及其礼拜场所清真寺。

  该法指出仇恨言论是“无法容许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采取对策,但未设禁止规定或罚则,因此从一开始就被质疑实效性。该法仅将言行作为对象,对就业、入住等方面的差别对待以及仇恨犯罪(以歧视为动机的犯罪)并不适用。互联网以及选举活动中的仇恨言论也未能得到遏制。

  另一方面,法律施行也取得一定成果。例如,喊出“去死”“杀掉”等直白口号的仇恨言论游行有所减少。在受害者起诉加害者的诉讼中,有不少依据该法勒令赔偿或发布禁令的判决案例。爱知、三重、鸟取、冲绳等县相继制定条例,川崎市条例首次设定了刑事处罚。各地也出现了对抗歧视的社会运动。

  虽然有了针对仇恨言论的消除法,但日本1995年加入《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后,至今仍未制定公约所要求的全面禁止歧视法,并被联合国的委员会建议弥补不足。制定具备实效性的新法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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