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陈嘉信至少三度司法抄袭 致案件重审 须接受再培训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屡劝不改,在第三度被指司法抄袭後,终於成为与讼人上诉得直的原因,案件须由另一法官重审。作为法官之首的张举能法官除了第三度对他作出训诫之外,还首度敕令他须接受针对性培训。事件令强调香港法律枢纽地位无可替代的官员说词蒙上阴影。
涉事的是一宗民事索偿,事缘南太电子创办人顾明均与其胞妹等人入禀要求前妹夫朱嘉桢归还一项基於口头信托的4000万港元股份,但与讼人朱嘉桢否认有口头信托存在。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於2024年9月裁定,顾明均一方败诉。顾不服,提出上诉,指判词约95%内容抄录自与讼人一方的开案及结案陈词,要求上诉庭裁定顾家胜诉,或下令本案重审。
由副庭长关淑馨 为首的三名法官合议後於本月中颁下判词,确认陈官的判词接近95%内容取自与讼一方的陈词,当中的理据及原因几乎「逐字复制」朱嘉桢一方的结案陈词,令人不禁怀疑陈官在处理重大争议问题时有否真正运用独立思考。上诉庭基於司法抄袭不被容许的理由,裁定顾氏一方上诉得直,下令案件发还另一法官重审。
数犯仅罚再培训 律师称免职机制门槛高
根据司法机构资料,陈嘉信於2023年已被揭发在「数宗」民事案中涉嫌司法抄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指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亦影响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对不能接受,并对陈嘉信作出「严肃训诫」,陈官表示明白和同意。翌年,陈官再被指於一宗案件中抄袭原告方95%陈词,司法机构其後於2025年发出公告,指张举能同意专责法官小组报告称,判词出现大篇幅抄袭,但仍能显示陈官运用独立思考审理该案,故认为投诉不成立,但就提醒陈官,除非有例外情况,否则应停止抄袭,司法机构亦应向法官提供撰写判词的适当指导。
陈嘉信再度抄袭事件曝光後,司法机构今(22日)早回覆传媒查询时表示,首席法官张举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将会就事件对陈官作出严肃训诫,并要求他接受针对性培训。
司法机构又说,鉴於陈官之前的司法抄袭情况,已於去年调整他的工作,让他主要负责审理毋须撰写判词的刑事案件,避免他再出现大篇幅司法抄袭。并重申,应坚决避免大篇幅司法抄袭,强调法官应独立专业地审理案件,并在判词中展现公平公正的观感,对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至关重要。
对於香港法官实行终身制,故即使陈官屡劝不改但又无法重罚的问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若法官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时,行政长官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於三名本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但相关机制的启动门槛相当高,程序亦十分繁复。
他又在电台节目中直言,对陈官的表现感到「相当失望」,认为其行为是「偷懒」,而屡劝不改亦予人陈官对香港司法体系及法官的专业操守欠缺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