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对自华进口固体氢氧化钠征收反倾销税
韩联社首尔8月20日电 韩国产业通商部贸易委员会20日认定,原产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的固体氢氧化钠存在倾销,并决定建议财政经济部长官针对有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66%~22.21%。
具体来看,为防止在倾销调查期间进一步造成损害,贸易委将建议对中国大陆3家企业及其他供应商征收3.66%至22.21%的反倾销税;对台湾台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征收38.89%的反倾销税。
固体氢氧化钠由液体氢氧化钠经浓缩加工而成,主要用于肥皂和洗涤剂生产、pH值调节,以及纺织、纸浆、造纸加工和精炼等领域。贸易委今年3月受理韩企提出的倾销调查申请,并于4月启动调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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