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中国人拍摄韩国军事设施案二审维持原判
韩联社水原8月27日电 韩国水原高等法院27日对两名涉嫌非法拍摄韩国军事设施的中国籍涉案人员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两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该案是韩国首例依据刑法一般利敌罪判处外国人有罪的案件。一审法院曾判处A某(18岁)不定期刑,长刑2年、短刑1年6个月;判处B某(20岁)有期徒刑2年。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已综合考虑各种量刑情节,两人虽在二审阶段认罪并表现出悔意,但没有足以减轻刑罚的理由。
检方指控,A某等人从2024年下半年至2025年3月期间多次入境韩国,前往水原空军基地、平泽乌山空军基地、驻韩美军平泽基地、清州空军基地4处韩美军事设施,以及仁川、金浦和济州3处主要国际机场,数百次拍摄起降中的战斗机等,并试图窃听管制通信。(完)
lizhengyun@yna.co.kr
【版权归韩联社所有,未经授权严禁转载复制和用于人工智能开发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