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8日電)老人福利法修法三讀通過,有律師指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負擔補助及非健保醫療補助遭刪除。衛福部次長林靜儀表示,突襲式修法缺乏與行政單位溝通,未討論影響範圍。

藍白推動老人健保費免費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修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明定近1年綜合所得未達申報標準或綜所稅率未達20%、年所得新台幣133萬元為上限的長輩,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全額健保費。

律師賴中強今天在臉書指出,將三讀通過的老人福利法第22條條文對照原條文,修法後只剩下「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一個項目;低收入老人「健保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補助、中低收入老人「健保部分負擔」補助、中低收入老人「健保給付未涵蓋醫療費用」補助,完全失去法源依據。

對此,林靜儀透過臉書回應賴中強的分析,她表示,社會福利制度目的是為縮短差距、減少弱勢不利處境,如果沒有充分評估,反而可能擴大差距,加劇弱勢不利處境。

林靜儀指出,過去一直強調的委員會中心主義,就是重大法案要在委員會中與主管機關充分討論,評估可能影響範圍跟確定財源、實施方式等等的細節,力求修法周延。

林靜儀表示,突襲式修法在過程中缺乏行政單位的溝通,所以條文的影響範圍、預估影響人數、所需預算金額、執行方式、補救措施等等,通通沒有先提出及討論的話,恐表決三讀之後,才發現差別在哪裡。(編輯:管中維)115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