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联社首尔10月6日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院长曹喜大6日以普通证人身份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针对大法院进行的国政监查时表示,国会和总统无法干预大法院院长提请大法官人选。

10月6日,在国会大楼,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政监查会。 韩联社

10月6日,在国会大楼,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政监查会。 韩联社

曹喜大当天拒绝证人宣誓和作证,并就其理由表示,《宪法》第104条规定,‌大法官由大法院院长提请,经国会同意,由总统任命。正如大法院院长无法干预国会同意及总统任命程序,国会和总统也完全无法干预大法院院长提请任命大法官人选。国会干预大法院院长提请权有违宪法明文规定的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分离‌和‌司法独立,属于违宪行为。

曹喜大还指出,宪法并未规定大法院院长与总统须就大法官人选进行协商,但为保障任命工作顺利推进‌,大法院院长其间都主动配合。大法院院长不与总统协商并无任何问题,历任总统也向来尊重大法院院长提请权,宪法也没有对以书面形式提请人选设限制。

10月6日,在国会大楼,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政监查会。 韩联社

10月6日,在国会大楼,韩国大法院院长曹喜大出席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国政监查会。 韩联社

曹喜大表示,大法院院长一旦提请任命大法官,其宪法上的相关权限和义务即行使完毕。由于国会无法质询宪法未规定的事项,我不得已拒绝证人宣誓和作证。(完)

yhongjing@yna.co.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