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犹太复国主义团伙在英国占领的支持和掩护下,以及前苏联、东欧国家和美国为犹太复国主义团伙走私武器提供便利的情况下,对巴勒斯坦人民进行长达30多年的大屠杀、压迫他们、没收他们的土地和财产,巴勒斯坦的灾难就不会发生。

“纳克巴大灾难”事件是1897年8月29日在瑞士巴塞尔由西奥多·赫茨尔领导召开的第一次犹太复国主义代表大会的延伸,其内容包括杀戮、种族清洗、巴勒斯坦人民的流离失所以及数百万犹太复国主义侵略者的涌入。会议通过的决议之一是:“犹太复国主义的目标是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受公法保护的犹太民族的民族家园。”

英国占领巴勒斯坦

灾难日的真正实施,始于1917年10月英国占领巴勒斯坦,进入贝尔谢巴城,以及1917年11月2日英国外交大臣发布建立犹太人民族家园的承诺。随后,国际联盟于1922年7月24日正式确认了英国对巴勒斯坦的托管计划。

如果有人认为巴勒斯坦的灾难日始于 1948 年 5 月 15 日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占领国,或者认为灾难日是为解放巴勒斯坦而成立的阿拉伯救世军将巴勒斯坦土地拱手让给犹太复国主义团伙的结果,那么他就忽视了压倒性的政治真相。

这是一个持续至今的“延长的灾难日”。多年来,占领军试图剥夺巴勒斯坦人的身份,并通过占领对他们施加各种压力,其行为已呈现出多种方面,主要是政治、安全以及文化方面。这包括突袭和侵犯家园和家庭的神圣性、集体惩罚、搜查、逮捕和酷刑,它还包括强迫巴勒斯坦人移民,对被视为不合作的村庄处以高额罚款,包括经济罚款和实物罚款,如粮食和牲畜,并系统地解除巴勒斯坦人的原始武器,旨在削弱他们的抵抗力量并阻止他们自卫。除此之外,还对和平示威者进行大规模攻击和镇压,并逮捕和处决他们的领导人,例如1929年爆发的布拉克起义的领导人,来自希伯伦市的穆罕默德·贾姆乔姆和阿塔·泽尔,以及来自萨法德市的福阿德·希贾齐1930年6月17日被处决。

巴勒斯坦的种族清洗是一种传承下来的观念

为了强化对巴勒斯坦人进行种族清洗的思想,大卫·本-古里安在1937年给他的儿子写的一封信中说:“我们必须驱逐阿拉伯人,取而代之。” 2021 年 5 月,定居者雅各布 (Yaakov) 回应了在耶路撒冷拥有一所房子的耶路撒冷妇女穆娜·库尔德 (Mona al-Kurd) 的话,当时她对雅各布说:“雅各布,你偷了我的房子。”他傲慢地说道:“就算我不偷,也会有人偷,但你永远也别想再把它要回去。”

如果没有对大约 95 万巴勒斯坦人进行系统性驱逐和种族清洗,近东救济工程处就不会成立。巴勒斯坦历史学家萨尔曼·阿布·西塔博士指出,只有1%的人是自愿离开巴勒斯坦的,10%的人是因为“耳语”战争以及英国占领者与犹太复国主义团伙合作协调散布的谣言而离开的,而89%的人是被迫离开巴勒斯坦的,因为针对无辜人民的屠杀正在发生。

1949年5月11日,联合国大会第273号决议宣布在巴勒斯坦土地上建立犹太复国主义实体,这早于同年12月8日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宣布成立。

为了获得正式会员国的承认,联合国要求该实体执行两项决议:1947年11月29日发布的第181号决议(巴勒斯坦分治决议)和1948年12月11日发布的第194号决议,其中确认了返回、补偿和归还财产的权利。然而,这两项决议至今均未得到执行,导致该实体的合法性在大会上悬而未决,这一问题继续困扰着其战略稳定。

占领军试图阻挠“联合国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的作用和任务,该委员会是根据第 194 号决议成立的,其使命是建立实施机制,让巴勒斯坦难民返回他们被驱逐的家园。

1949年12月,近东救济工程处作为一个临时机构成立,任期仅为一年。在此期间,提供了人道主义援助,特别是卫生和救援援助。近东救济工程处与收容国合作,帮助那些希望返回家园的巴勒斯坦难民融入当地社会。与此同时,联合国调解委员会努力帮助希望返回家园的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家园。

联合国有时成功,有时失败

上世纪最后十年,联合国成功从危地马拉、科索沃、东帝汶、莫桑比克等饱受战乱的国家遣返了近千万难民。然而,77年后,它却未能执行联合国第194号决议,这明确体现了双重标准政策以及该国际组织在美国政府支持下遭受占领的残酷、强权和影响。这已成为联合国的一个污点。

联合国也未能关闭近东救济工程处并落实难民的返回权。联合国已经存在了几十年,却没有考虑扩大其职权范围的战略必要性。该组织的任期每三年更新一次,最近一次更新至2026年6月,涵盖世界各国的巴勒斯坦难民。其记录仅限于其行动区域内的难民:加沙、西岸、叙利亚、黎巴嫩和约旦。

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记录显示,截至 1951 年 9 月 28 日,该机构已为 1948 年占领的巴勒斯坦领土内的 23,998 名巴勒斯坦难民提供了服务。然而,在联合国的协调下,犹太复国主义实体授予这些难民公民身份,而近东救济工程处停止向他们提供任何服务。

联合国也没有考虑到伊拉克和埃及的其他巴勒斯坦难民群体的存在,这些群体可以添加到近东救济工程处的记录中。这些国家并不反对,更认为能够享受近东救济工程处服务的巴勒斯坦难民,必须是在1950年5月1日之前离开巴勒斯坦的人。他们没有考虑到从巴勒斯坦内部到周边国家的其他移民潮,这些移民潮一直持续到 20 世纪 50 年代末,并在记录中将他们视为“未登记”的巴勒斯坦难民,因此,他们没有得到与在此日期之前被迫离开的已登记难民相同的服务。

我们认为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考虑修改近东救济工程处的任务,将资金纳入其中,这些资金除了来自一些机构和个人的捐款外,仍被视为来自联合国会员国的自愿捐款。

1949 年该机构成立时,人们认为自愿捐款是合理的,因为人们认为该机构一年后就会关闭,难民们会返回家园。然而,随着数十年流离失所的过去,巴勒斯坦难民登记人数已超过600万,难民需求日益增长,该机构的资金必须转变为联合国会员国提供的稳定资金,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难民问题的政治责任。自愿捐赠受国家利益约束,不应仅限于此。没有一分钱是免费赠送的,各国也不是慈善组织。

另一个根本问题与该机构提供的服务的性质有关,这些服务并不完整。该机构没有在难民营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以及教育、救济、法律服务和基础设施工作。

该机构通过发布报告诊断难民所在地的人道主义状况,为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医疗、教育、救济和宣传服务等人道主义保护。此外,该机构仅提供法律咨询,很少指定律师等方式试图从任何收容国获得难民权利。

近东救济工程处缺乏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人身保护的能力。 20 世纪 50 年代初,由法国、土耳其和美国组建的联合国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 (UNCCP) 的作用和职能被中止,只是因为占领方认识到该委员会所能发挥的政治、人道主义、法律和实物保护作用的重要性。

联合国巴勒斯坦和解委员会比近东救济工程处更为重要,后者负责与东道国协调,向巴勒斯坦难民提供全面的国际保护(法律、物质、救济/人道主义和政治保护),并建立机制确保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巴勒斯坦原来的家园,收回他们的财产,并根据第194号决议给予他们补偿,该决议考虑到了近东救济工程处行动区和世界各地的所有巴勒斯坦难民,包括1948年被占领的巴勒斯坦境内流离失所的巴勒斯坦人。

联合国可以结束巴勒斯坦人长期遭受的灾难,并结束由此而来的近东救济工程处的建立,设定坚定的政治界限,以遏制占领、其对难民问题的残酷攻击以及其对联合国机构的系统性攻击。这可以通过向实体施压以获得回报来实现。然而,这是国际舞台上的权力积累,它否定一切人权标准,凌驾于正义的力量之上。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回归正轨。

本文仅表达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一定反映半岛电视台编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