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大火:两字之差的“独立委员会”能否满足诉求?

哀悼者摆放的摺纸,伴着一张纸写上“冤”纸条。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 Author, 余美霞、郑佩珊
    • Role, BBC中文记者

截至12月3日完成7栋大楼搜查后,香港大埔宏福苑发生的火灾造成159人死亡。由于还有31人失联,死亡人数可能还会进一步增加。

世纪大火揭示市场规模惊人的香港房屋大维修在屋苑管理、维修工程甚至政府监管等环节,均存在制度性的失败,社会希望叩问真相、检讨制度和追讨责任。有巿民发起联署,要求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

大火一周后,12月2日,特首李家超宣布将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宏福苑审视起火成因和相关问题。

特首办回覆传媒查询,指运作类似2003年及2018年负责调查两起公路车祸的委员会。

值得注意的是,李家超宣布成立的这一机构与《调查委员会条例》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不同,并不具法定权力,无法强制证人出庭作供和提交资料,引发市民和一些前港府高官担忧委员会难以彻底调查真相。

香港主权移交以来,曾经五次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包括调查铅水事件、南丫海难等。

同样是社会关注的重大事故,为何政府的做法却不同?两种委员会的分别在哪里?BBC中文访问法律评论员、香港前高官以及行政会议成员等,尝试解析当下疑虑。

香港特首李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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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特首李家超宣布将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独立委员会”,审视宏福苑审视起火成因和相关问题。

两字之差的分别

前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香港教育大学公共行政学讲座教授张炳良向BBC中文指出,“独立调查”一般指由独立于政府以外的第三方进行的调查,当中不包括政府的执法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