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死因研讯:时隔13年终见裁决

图像来源,Reuters
事发13年,一场独立调查与两场刑事审判后,香港南丫海难39名死者获确认为非法被杀。图为“南丫四号”客轮残骸,摄于2012年10月。
发生于2012年的香港南丫海难时隔13年后迎来了死因研讯裁决,这起1997年政权移交以来最严重的客轮相撞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
香港死因裁判法庭星期三(1月21日)起一连两天宣读裁决,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认定全部死者非法被杀,同时裁定当时沉没客轮“南丫四号”的造船厂“有意识地”欠装水密门,但并非疏忽。
2012年10月1日晚,香港电灯公司客轮“南丫四号”接载港灯员工与亲朋前往维多利亚港观赏中国国庆烟花汇演途中,遭港九小轮公司“海泰号”客轮撞上,酿成重大死伤。
部份死者家属认为特区政府其后召集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仍然未能清楚说明事发原因,向高等法院提出声请,最终获准召开死因研讯。但最终裁决结果让他们感到失望。
死因研讯裁决为何时隔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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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法庭裁定,39人当中,36人死于溺水,三人死于身体多处创伤。
这起海难中被撞沉没的“南丫四号”(Lamma IV)于1995年建成,为港灯公司接送员工来往南丫发电厂的班船。港灯公司是富商李嘉诚旗下的电力公司。
“海泰号”于2002年建成,是港九小轮公司双体船客轮,事发时正行走中环至南丫岛榕树湾常规渡轮航线。
两艘客轮均由财利船厂建造,这家船厂1870年成立于上海,1936年迁至香港经营。综合香港媒体报导,财利船厂也是港九小轮的创办股东之一。
2012年10月1日事发当天,港灯举行员工联谊活动,124名员工与家属、亲朋结束参观南丫发电厂后,登上“南丫四号”前往维多利亚港外围观看烟花汇演。香港时间约20:20(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2:20),在南丫岛西北面的西博寮海峡上,正开往榕树湾的“海泰号”撞上“南丫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