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21日以涉嫌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為由,對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發布逮捕令。(路透社)
國際刑事法院21日以涉嫌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為由,對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發布逮捕令。(路透社)

(中央社巴黎21日綜合外電報導)國際刑事法院(ICC)今天以涉嫌戰爭罪與危害人類罪為由對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發布逮捕令,不少國家和人權組織表示歡迎,不過以色列和其盟友譴責這項裁決。

國際刑事法院也對以色列前國防部長葛朗特(Yoav Gallant)和巴勒斯坦伊斯蘭主義組織「哈瑪斯」(Hamas)軍事首領戴夫(Mohammed Deif)發布逮捕令。

以下是法新社和路透社所整理的各界反應。

以色列

尼坦雅胡透過聲明表示:「國際刑事法院這項反猶太主義的裁決,相當於現代版的德雷富斯(Dreyfus)審判,也將會以同樣的方式告終。」他指的是19世紀艾佛瑞德.德雷富斯(Alfred Dreyfus)事件,當時這名猶太裔法國陸軍上尉遭叛國罪名錯誤定罪,最終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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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斯

哈瑪斯政治局成員奈姆(Bassem Naim)表示:「這是朝向正義邁出的重要一步,並可能為受害者帶來補償。但若未獲得世界各國透過所有手段全面支持,其作為仍然有限且屬於象徵性質。」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

巴勒斯坦自治政府(Palestinian Authority)稱國際刑事法院的裁決「代表了對國際法及其機構的希望與信心」,並呼籲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履行切斷與尼坦雅胡及葛朗特接觸與會晤的政策。

美國

美國總統拜登透過聲明表示:「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領袖發布逮捕令真是離譜。讓我再次表明,無論國際刑事法院想暗示什麼,以色列和哈瑪斯兩者不能相提並論,完全不能。」

加拿大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說,「人人都遵守國際法律真的相當重要」,加國會遵守國際法院所做的裁決。

阿根廷

阿根廷總統米雷伊(Javier Milei)在社群媒體平台X上表示,阿根廷「對這項裁決深深不以為然」,這項裁決「忽略了以色列對哈瑪斯和真主黨(Hezbollah)等恐怖組織頻繁攻擊的合法自我防衛權利」。

歐盟

歐洲聯盟(EU)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波瑞爾(Josep Borrell)在訪問約旦期間表示:「這並不是出於政治考量的裁決,而是國際法院的裁決。國際法院的裁決必須受到尊重並加以執行。」

土耳其

土耳其司法部長屯奇(Yilmaz Tunc)在X上表示,國際刑事法院的裁決是「遲來卻正面的裁決,以阻止流血並為巴勒斯坦的種族滅絕劃下句點。」土耳其外長費丹(Hakan Fidan)則稱通緝令是「極為重要的一步」。

義大利

義大利國防部長克羅塞托(Guido Crosetto)表示,若是尼坦雅胡和葛朗特來到義大利,義國有義務予以逮捕。不過,他補充表示,他認為國際刑事法院將尼坦雅胡和哈瑪斯混為一談是「錯誤」。

西班牙

西班牙表示會遵守裁決。官方消息人士向法新社透露,西國「尊重這項裁決,並將遵從『羅馬規約』(Rome Statute)及國際法的義務」。

挪威

挪威外長艾德(Espen Barth Eide)說:「國際刑事法院以明智而審慎的方式履行其職責非常重要。我相信國際刑事法院將根據最高的公平審判標準審理本案。」

瑞典

瑞典外長斯典尼嘉德(Maria Malmer Stenergard)說:「瑞典和歐盟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重要工作,並維護其獨立性和公正性。」

比利時

比利時外交部在X平台上表示:「對比利時來說,無論在哪裡犯下罪行,努力擊敗有罪不罰都是優先要務;比利時全力支持國際刑事法院的工作…那些在以色列和加薩(Gaza)犯下罪行的人必須受到最嚴厲起訴,無論是誰所犯下。」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左)與前國防部長葛朗特(右)。(路透社)
以色列總理尼坦雅胡(左)與前國防部長葛朗特(右)。(路透社)

英國

英國首相施凱爾(Keir Starmer)的發言人表示,英國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獨立性;不過,發言人並未證實英國是否會執行逮捕令。

法國

法國外交部表示法國將依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加以回應,但又以法律複雜性為由,拒絕證實法國是否會逮捕尼坦雅胡。

國際特赦組織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秘書長(Agnes Callamard)說:「尼坦雅胡總理現在正式成為通緝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及國際社會必須竭盡所能,將這些人帶到國際刑事法院獨立且公正的法官面前受審。」

人權觀察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高階領導人和哈瑪斯要員的通緝令,打破了某些人凌駕法律之上的看法。」(譯者:李佩珊/核稿:嚴思祺)11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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