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2日電)據報導,中國浙江省檢察院日前公布多起民警跨省進行「趨利性執法」的案例,並指這是民警的「私自」行為,但有大陸媒體對此有所質疑,要求公布更多詳情。

南方都市報21日發表社論表示,浙江檢察院日前向全省通報多起類似案例,並形容是民警「私自」行為,其中一例發生於5月至6月間,外省某縣公安局兩名民警為了謀取個人非法利益,「私自」攜帶警服、手銬等,駕車前往浙江、江蘇等地,意圖以幫忙處理案件為由向企業家索取財物。

這兩名民警在江蘇蘇州以配合公安機關調查案件為由,把一位沈姓企業帶走,但受害人在浙江德清境內逃脫報警而案發。

社論表示,通報指兩名民警已被浙江德清縣法院一審判處實刑。

對於這起個案,社論表示,「他們(民警)長時間在外停留作案,很難不讓公眾對其行為的定性產生疑問」,認為有必要公開更詳盡資訊,推動社會對「趨利性執法」現象進行更深入的討論和更徹底的反思。

社論並指出,現在看來,依然還有一些地方以具體的財產性收益為目標,跳過既定規則行事,不僅有損國家法治的統一與權威,而且已經在對地方營商環境產生極為惡劣的破壞性影響。

香港星島日報本月初報導,中國一些地方為了解決財政不足的問題,竟然異地執法,以詐騙等理由凍結企業資金或罰款,其中廣州去年至今有近萬家企業受害,大都是民企,這種現象已引起北京中央的關注。

報導形容這些現象為「趨利性執法」或「遠洋補撈」,指一些地方政府在經濟下行及「創收」面臨壓力之下,為了完成財政工作指標,透過公安機關異地執法索財,類似沿海漁民遠洋捕撈。

據指出,廣東珠江三角洲成為大陸地方政府異地執法的高發地,廣東某研究中心的一篇內參透露,去年以來,廣州有近萬家企業遭到異地執法,其中大部分是民企;這些異地執法的動機大都是為了逐利。(編輯:陳鎧妤)11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