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取消小額免關稅 郵局部分商品郵件暫停收寄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4日電)因應7月歐盟取消商品價值150歐元以下小額豁免關稅優惠,具IOSS帳號者寄往歐盟商品類郵件須採DDP程序。中華郵政說,因尚未完成相關機制,7月起暫停收寄具IOSS帳號者商品類郵件。
中華郵政近日在官網公告,自115年7月1日起,歐盟取消商品價值150歐元(約新台幣5550元)以下小額豁免關稅優惠,針對商品價值150歐元以下進口物品,將依規定課徵臨時簡化關稅。
其中,關稅計算方式,採每一不同申報品項或稅則分類課徵3歐元(約新台幣111元),例如同一郵件內如有2項不同種類商品,即課徵6歐元(約新台幣222元),但個人寄給個人且價值不超過45歐元(約1665元)禮品,仍屬免稅範圍。
中華郵政指出,依歐盟27國郵政要求,具有IOSS(Import One Stop Shop) 帳號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寄往歐盟消費者商品類郵件(B2C),須採完稅交付(DDP)程序辦理,也就是說相關稅費須於寄件時完成繳納。
中華郵政表示,因公司尚未與歐盟各國完成DDP相關協議,也未完成歐盟關稅資訊串接作業機制,為維護顧客權益且避免郵件因無DDP程序而遭退回,自7月1日起調整寄往歐盟國家服務,具有IOSS帳號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商品類郵件(B2C)將暫停收寄。
中華郵政透過訊息補充說明,「IOSS」是歐盟自2021年7月1日起實施進口一站式增值稅VAT(Value-Added Tax)申報制度,主要適用於企業、網路賣家或電商平台等從歐盟以外地區銷售予歐盟消費者、且商品價值150歐元以下B2C商品類郵件。
中華郵政指出,歐盟取消低價商品的小額豁免關稅優惠新制後,具有「IOSS」帳號商品類郵件(B2C),除VAT外,仍須支付關稅,並依歐盟各國郵政作業要求採DDP,也就是寄件人繳稅程序辦理,因公司目前尚未完成DDP作業機制,因此暫時無法收寄這類郵件。
中華郵政提到,仍可收寄項目(維持現行收件人繳稅程序),包括未使用IOSS帳號企業客戶、網路賣家及電商平台等寄往歐盟消費者商品類郵件(B2C);個人寄給個人郵件(C2C);商品價值逾150歐元郵件;文件類郵件(免稅)。
中華郵政提醒,自7月寄往歐盟國家商品類郵件,務必正確填寫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原產國及稅則號數等資料,若因未填寫稅則號數、資料不完整或申報不實,致郵件遭寄達國海關退回、延誤、課徵相關費用或衍生其他損失,相關責任及費用由寄件人自行負責,公司不退還已付郵資。
根據中華郵政統計,114年寄往歐盟國家國際郵件營運量占整體出口量2.4%,其中具有「IOSS」帳號企業客戶交寄者約占寄往歐盟國家郵件量15%,因此此次暫停收寄範圍相較整體寄歐盟郵件而言,影響尚屬有限。
中華郵政指出,若客戶仍有寄送需求,建議可改用郵政公司代收FedEx、DHL 國際快遞服務。(編輯:李亨山)115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