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高雄亞洲新灣區一帶市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高雄亞洲新灣區一帶市景。(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3日電)內政部國土署針對30年以上老屋推出老宅延壽補助,協助民眾改善住家安全與生活機能。國土署今天表示,全國已有11縣市公告受理民眾申請老宅延壽補助,截至目前為止,諮詢人數已突破1.4萬人次以及1836棟建築物完成耐震初評,其中高雄及桃園此階段受理已截止。

「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編列新台幣50億元特別預算,執行期程至民國116年12月31日止,針對屋齡30年以上的公寓或透天住宅也有推出老宅延壽補助,幫助民眾改善住家安全與生活機能。計畫同意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服務團所需經費,不過地方政府須依財力分級分攤修繕補助款。

國土署今天表示,全國已有11縣市公告受理民眾申請老宅延壽補助,包括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台南、高雄6直轄市,以及苗栗縣、新竹市、基隆市、台東縣及屏東縣5縣市,截至目前為止,諮詢人數已突破1.4萬人次,且有1836棟建築物完成耐震初評。

國土署說,高雄及桃園此階段已受理截止,收件數均突破百件,地方政府正加速辦理審查,而針對尚未公告受理的縣市,國土署也將持續輔導並督促加速相關前置作業及開辦進度,讓更多屋齡30年以上的公寓或透天住宅在政府的經費支持下,能夠儘早展開修繕,有效提升整體居住安全與生活機能。

為使老宅延壽計畫順利推動,國土署表示,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均分別成立服務團,中央服務團負責整合民間修繕資源,包含建築師、室內裝修、土木結構、營造、電機等相關公會,建立專業修繕清冊,近600多家協力廠商,協助地方政府提升執行量能;地方服務團則提供民眾電話、臨櫃諮詢及評估、修繕建議與文件輔導一條龍服務。

國土署表示,目前已開辦11個縣市,另彰化縣、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宜蘭縣及澎湖縣6縣市將於8月下旬陸續公告受理;新竹縣、花蓮縣及連江縣預計10月。另針對仍在研議受理時程的雲林縣與金門縣,國土署會繼續輔導及督促,要求儘早完成開辦,避免推動進度落後而影響在地民眾修繕老屋權益。

國土署也提醒,老宅延壽計畫申請表單、各縣市受理情形、地方諮詢窗口及最新資訊,皆已刊登於「老宅延壽專區」(https://twur.nlma.gov.tw/zh/theme/main/65),歡迎民眾隨時上網查詢;如有申請需求,可洽建築物所在地地方政府或地方服務團諮詢,由專業人員協助評估修繕需求及申請程序,讓老屋修繕更容易、更安心。(編輯:蘇龍麒)115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