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投入千億助中小微企業升級 介接優勢供應鏈
(中央社記者楊堯茹台北8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未來8年將加碼投入新台幣1000億元協助中小微企業升級,擴大輔導及適用對象,並透過介接優勢供應鏈,促進中小微企業的共同發展,另全面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
行政院會今天討論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法案名稱修正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經濟部未來8年將加碼投入1000億元、撥入「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基金」,建立長期、穩定的支持體系,協助企業持續轉型升級。
行政院表示,「中小微企業轉型升級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擴大輔導及適用對象,納入商圈、市場、地方特色產業、農企業、觀光旅宿等,提供普惠貸款、新增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並且協助數位轉型、提升銷售量能,也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
行政院指出,修正草案要推動產業群聚轉型,透過「以大帶小」方式,協助介接優勢供應鏈、大型通路及電商平台等,由標竿企業領航,促進中小微企業的共同發展。並鼓勵落實包容成長,優化增僱以及加薪的租稅優惠,並建構友善職場。
行政院指出,將加碼政策優惠,全面提高研發投資抵減率,增訂轉型、升級軟硬體、技術及服務投資抵減,並且設定低於產業創新條例的適用門檻,加入傳統產業的高值化發展,並將增訂新創企業培育專章。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這次修法將普惠資源擴及占比高達6成的獨資與合夥等102.9萬家微型店家,並推動353處商圈、1030處公民有市場與列管夜市的環境改善。並擴大研發投資抵減適用範圍,納入「委外研發支出」抵減,全面提高當年度研發抵減率至20%。
另增訂「轉型設備投資抵減」,提供中小微企業購置智慧機械、人工智慧、數位及淨零轉型抵減優惠,且適用門檻相較於產業創新條例的100萬元大幅調降至25萬元;擴大「增僱員工租稅優惠」適用對象年齡範圍,從原先的「24歲以下、65歲以上」放寬至「29歲以下、55歲以上」,並將「員工加薪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從原本的175%提高至200%。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裁示,請經濟部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積極和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編輯:蘇志宗)115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