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女教師命案 涉案劉姓瘖啞被告未減刑判死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8日電)去年5月間花蓮某校女教師被發現遭勒斃案,劉姓涉案人雖是瘖啞人士,但花蓮地方法院認為,劉在偵查審理時顯示思考能力未低於一般人,未依刑法第20條規定減輕其刑,今天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可上訴。
去年5月17日晚間花蓮警方接獲報案,花蓮縣某國中女教師遭到殺害,引起外界震驚,檢警組專案偵辦,隨即在花蓮海邊將劉姓被告拘提到案,偵查後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嫌起訴。
花蓮地方法院今天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將劉姓被告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這案是台灣司法史上第一起被告符合刑法第20條「瘖啞人減刑」要件,但合議庭審酌情節後仍判處死刑的案例。
花蓮地方法院表示,被告自幼雖為瘖啞之人,惟被告成長過程非全然處於隔離教育資源之狀態,其供述及本案之行為亦顯示其思考能力未低於一般人,法院認不依刑法第20條規定減輕其刑為適當,應處以死刑始足以反映其犯罪責任及達成刑罰目的。全案還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5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