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象前女業務員育嬰留停 擅自下載檔案跳槽遭起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上市生技業者雲象科技吳姓前女業務員,涉嫌在育嬰留職停薪及離職後,擅自下載公司AI輔助診斷等系統檔案,隨後跳槽競爭對手羅氏公司。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吳女。
起訴指出,吳女自民國108年7月至113年3月任職雲象科技,負責台大醫院及長庚醫院業務推廣、客戶關係維護及標案協助等工作。112年1月底起申請育嬰留職停薪,113年3月離職,同年4月18日轉任台灣羅氏醫療診斷設備公司。
檢方查出,吳女在育嬰留停期間及離職後,仍利用雲象公司配發的電子信箱,未經授權登入公司雲端伺服器,先後於113年1月及5月下載、重製非其負責的「病理數位影像管理系統」、「AI輔助診斷系統」等檔案。
雲象公司113年4、5月間爭取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數位病理系統建置標案時,發現競爭對手羅氏公司的提案內容與自身近似,調閱吳女電子信箱存取紀錄後,發現異常下載情形,向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案。
檢方指出,相關系統由雲象公司與台北醫學大學合作,歷經至少4至5年研發、測試及修正,內容涵蓋病理數位影像管理、AI模型訓練及系統功能設計,具有原創性及專業性,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
吳女辯稱,先前為準備羅氏公司面試而查閱資料,任職羅氏後則因與同事談及數位病理技術,才再次登入了解產品進度,並未將資料用於商業用途。
檢方搜索扣得吳女手機,發現相關檔案,但無積極證據證明她將資料實際用於標案競爭或提供第三人,因此難認涉及背信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罪嫌。
不過,檢方認定吳女在無業務需求及授權情況下,擅自取得、重製公司檔案,涉嫌違反著作權法及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依想像競合規定,從一重以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起訴,並就育嬰留停及離職後兩階段犯行,請求法院分論併罰。(編輯:張銘坤)115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