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战争罪犯:他们是纳粹党政官员、军官、行政人员、外交人员和工业巨头。他们都曾为希特勒的纳粹政权效力。1945年11月20日,他们在专门为审判纳粹罪行而设立的盟军法庭受审。

审判地点:纽伦堡司法宫:苏联认为审判应该在柏林进行。但相对于柏林的建筑,纽伦堡司法宫在战争中受损轻微,空间宽敞。它还设有一座监狱。纽伦堡作为纳粹党集会的地点,也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

弗朗茨·冯·帕彭——希特勒的铺路人:作为副总理,冯·帕彭(图中)曾试图与保守势力组建联合政府,以遏制希特勒。然而,他很快就被边缘化,后来只在外交领域扮演了次要角色。他在纽伦堡审判中被判无罪。而在后来的去纳粹化程序中,他被认定为“主要罪犯”,被判处八年劳改,但于1949年获释。

赫尔曼·戈林——“帝国元帅”:他是被告席上级别最高的纳粹分子。戈林在希特勒手下身兼多职,责任重大。然而,他却声称对集中营一无所知。戈林被判所有罪名成立,并被判处死刑。在行刑前夕,他服毒自尽。

鲁道夫·赫斯——希特勒的副手:他把对希特勒的盲目效忠奉为美德,被希特勒任命为元首副手。1941年,他飞往苏格兰试图说服英国政府媾和,但徒劳无功,在抵达后即被俘。赫斯在纽伦堡被判处终身监禁。1987年,93岁的他在施潘道的盟军监狱自杀身亡。

汉斯·弗兰克——“波兰屠夫”:作为被占领波兰的总督,弗兰克肆无忌惮地剥削这个国家。他需要对大量波兰人和犹太人被屠杀负责。弗兰克在1939年谈到犹太人时说:“死得越多越好。”在纽伦堡审判中,他依反人类罪起诉,被判处绞刑。面对绞刑架,弗兰克说:“我罪有应得。”

约阿希姆·冯·里宾特洛甫——纳粹德国的外长:通过里宾特洛甫可以清晰看到,纳粹德国的外交部并不“清白”,而是与纳粹政权的罪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纳粹德国的驻外使团与党卫军等密切合作,参与了对犹太人的屠杀。里宾特洛甫在纽伦堡审判中毫无悔意。他是该审判中第一个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死刑的人。

阿尔伯特·施佩尔——希特勒最爱的建筑师:施佩尔(左二)是纳粹政权的主要建筑师。希特勒对他的宏伟建筑作品赞不绝口。然而,法庭更关注的是施佩尔作为军备部长的角色。在纽伦堡审判中,他侥幸逃脱了死刑,因为他将自己塑造成一个误入歧途的理想主义者,掩盖了他在集中营扩建等行动中的责任。

古斯塔夫·克虏伯——军火巨头:图中右边的古斯塔夫·克虏伯原本是一名外交官,他通过与克虏伯家族的女继承人贝莎·克虏伯的婚姻,成为了一位重要的实业家。起初,他与希特勒保持距离,但由于克虏伯重工在军火工业中的关键地位,他很快便与希特勒密切合作。克虏伯鼎盛时期曾雇佣约10万名强迫劳工和集中营囚犯。然而,由于他健康状况不佳,针对他的诉讼最终被撤销。

卡尔·邓尼茨——末代“帝国总统”:作为海军元帅,邓尼茨(图中,这是他与希特勒、墨索里尼的合影)向潜艇艇员们下达了近乎自杀式的命令,要求他们坚守阵地。希特勒在自杀前任命邓尼茨为“帝国总统”,也让他成为纳粹德国的末代总统。在纽伦堡审判中,邓尼茨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邓尼茨终其一生都是纳粹德国的拥护者,同时又将自己塑造成一位不问政治的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