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旗损坏罪法》颁布 8月13日施行
【共同社7月24日电】对损坏日本国旗的行为处以刑罚的《日本国旗损坏罪法》24日颁布,将于8月13日施行。该法规定对于“以明显令人感到不快、厌恶的方法”公然损坏、移除、污损国旗者,处以两年以下拘禁刑或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264元)以下罚金。有观点指出,处罚对象模糊不清,除可能被调查机构扩大解释外,还可能侵犯《宪法》所保障的表达和思想自由,如何适当运用这一法律将成为课题。
创设“国旗损坏罪”是首相高市早苗就任前就提出的主张。自民党、日本维新会、国民民主党、参政党四党以“保护珍视国旗的国民情感”为目的共同提交法案,本月17日获得通过。
在国会审议中,自民党就法律适用问题表示将客观判断损坏、污损等行为的外在表现及周围状况,强调“对表达自由的制约较小”。中道改革联合等指责该法标准不明确,可能违反宪法,将导致表达活动的萎缩。
众参两院的内阁委员会通过了附带决议,写明对国旗的政治意见及艺术表达方面的记载不属于处罚对象。要求政府广泛宣传法律宗旨,避免造成寒蝉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