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法院以违反国安法对45人作出量刑判决
Hong Kong court sentences 45 democracy activists to 4 to 10 years in prison
中国香港特区的法院11月19日以违反香港国安法为由对作为泛民主派核心的前立法会议员等45人做出量刑判决,其中最重量刑为10年有期徒刑。这45人是在同一抓捕行动中遭到逮捕的。
4年前,泛民主派人士就香港立法会选举举行初选。由此,包括前立法会议员、民运人士在内的47人因涉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违反香港国安法而遭到起诉,其中45人被判有罪。
在之前的庭审中,辩护方指出,被告无意颠覆国家政权,但检方认为,包括前立法会议员在内的被告企图在立法会获得过半数议席,从而使特区政府的施政陷入瘫痪,并迫使特区行政长官辞职。法院最终采纳检方指控。
在19日的判决中,呼吁举行初选、曾担任香港大学副教授的戴耀廷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量刑最重;参加选举的民主活动家黄之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
此次是迄今为止以违反香港国安法为由被起诉的人数最多的一次。香港的民主运动势必陷入更加沉寂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