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諜案」開庭被告未現身延至12月再審 次被告被加控罪最高可囚終身
備受關注的「香港經貿辦間諜」案,英國時間周五(22日)下午在倫敦再開庭。兩名被告無需出庭,由律師處理程序問題,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再提堂。皇家檢控署向本台證實,次被告衞志樑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最高可判囚終身。另3名操普通話的華裔男子曾嘗試入庭旁聽,他們拒絕向記者表明身分,聲稱只是「關注案件」。
案件在倫敦伍利奇皇家法院(Woolwich Crown Court)再次開庭進行審前聆訊,由法官Bobbie Cheema Grubb審理。
華裔男與記者一同旁聽 但拒表明身分
3名操普通話的華裔男子進入法院並嘗試入庭旁聽,但因座位不足,只有一人成功入庭。聆訊期間,這名男子未有專注聽審或記錄,反而到處張望。庭審後3人坐於法庭外梳化上,未有即時離開。記者上前了解,其中一名男子為其他人「代言」,一時說自己只是路過,一時又說自己有「關注這案件的自由」。
案件首被告為63歲的香港駐倫敦經貿辦行政經理袁松彪,次被告為38歲的英國邊境執法員衞志樑。兩名被告獲准不用出庭,由法律代表處理程序問題。是日控辯雙方大律師均未有親身出庭,僅以遙距方式參與;香港駐倫敦經貿辦亦未有派人到庭旁聽。
次被告衞志樑被加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最高囚終身
早前提堂及聆訊,次被告衞志樑一直只被控兩項控罪,但今次庭上首次提到衞志樑涉及「第3條控罪」。皇家檢控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周五散庭後向本台證實,衞志樑被加控一項《普通法》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最高可被判囚終身。
聆訊主要處理下次審訊日期,法官希望在12月20日高等法院司法年度完結前,處理好辯方任何可能提出的申請,並表明希望辯方在下次聆訊前提交辯護陳述(Defense Statement)。
法官與控辯雙方協調後,聆訊定於12月12日在中央刑事法院(Central Criminal Court)進行,兩名被告需要親身出席。
法庭書記一度要求警方表明身分
是日開庭前曾發生一段小插曲,法庭書記在法官進庭前,要求以視像形式參與或旁聽的人士標明其姓名,並要求旁聽的警方代表交代其編號,或可供識別身分的資料,但被警方以「合理理由」(good reason)拒絕。控方大律師Duncan Atkinson及Alistair Richardson最後向書記確認5個以網名「Met Police」旁聽的帳戶均是警方代表。
兩名被告被控英國《國家安全法》下的「協助外國情報部門」和「外國干預」兩項罪行,分別最高可判囚14年。
控罪指,他們涉嫌在去年12月至今年5月期間,協助外國情報機構收集情報、進行監視和欺詐行為,並涉嫌於今年5月1日試圖強行闖入英國一處民居。
至於同案原第三被告、前英國皇家海軍陸戰隊成員特里克特(Matthew Trickett),今年5月底被發現伏屍公園,其起訴早前已被終止。泰晤士河谷警方早前確認Matthew Trickett的死因為「無可疑」。
案件編號:T20247045
編輯:施芷珊 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