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通过决议谴责《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方提交涉
中国全国人大3月12日通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周四(30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三项关于海地、中国和委内瑞拉人权状况的决议。通过上述决议,欧洲议会议员们呼吁中国政府废除《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并“谴责该法对来自西藏、新疆和内蒙古地区的人口造成严重后果”。该决议当天以439票赞成、52票反对、71票弃权获得通过。
欧洲议会的新闻稿指出,“欧洲议会谴责该法律鼓励同化政策,限制文化、宗教和语言自由,违反了中国在国际法下的义务。欧洲议会还要求释放政治犯,包括2019年萨哈罗夫奖得主伊力哈木·土赫提”。新闻稿续指,欧洲议会议员们强调,“达赖喇嘛的继任是一个宗教问题,应完全按照藏传佛教传统来决定”。
欧洲议会议员们还警告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引入和实施将对欧盟与中国的关系造成严重后果。他们谴责针对居住在欧盟境内的个人的跨国镇压,并敦促成员国暂停与中国的引渡条约。最后,他们呼吁欧盟理事会对这一新法律的责任人实施欧盟全球制裁机制”。
对此,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周五以答记者问方式回应称,“欧洲议会有关决议罔顾事实和法理,恶意抹黑中国法律和民族政策,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已向欧方提出严正交涉”。
该发言人指,“中方敦促欧洲议会秉持良知、尊重事实,立即停止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中国内政,停止为反华分裂势力站台背书,停止抹黑中方政策和法律,以实际行动维护中欧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