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经香港四分三世纪最严重火灾的灾民两次联署要求,由政府委任为相关屋苑管理人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合安」)至今仍未有按法例召开可就屋苑事宜作决定的业主大会,仅允举行网上简介会与居民交流,议程既未满足业主联署要求,且限定每户只有两人可以参加,参与者亦不可抄写或覆印资料,再度引起灾民不满;亦有评论员质疑港府的回避状态,只会令居民疑团难解。

宏福苑各幢大厦受灾不同,待解问题繁多,但港府委任的管理人至今只愿以简介会向居民解说部分情况,且限制多多,引起居民不满
宏福苑各幢大厦受灾不同,待解问题繁多,但港府委任的管理人至今只愿以简介会向居民解说部分情况,且限制多多,引起居民不满 © 麦燕庭提供

因应导致168人死亡丶79人受伤的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第四轮听证会今日继续,而在过往多天的听证会上,负责宏福苑大维修和火灾的政府部门人员暴露的官僚系统问题和互相卸责已叫人难以接受,但更让劫後馀生的居民更难表受的,是他们两次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且人数已超过法例要求的「不少於 5% 业主」的法定门槛,但合安仍然不愿召开业主大会。

根据业主昨(6日)天公布的资料,他们已於上月29日亲身向管理人合安递交有 247 户业主参与的实体书面联署文件,占全苑总户数约 12.45%。根据法例,符合法定门槛要求者,管理人须在接获要求後 14天内发出会议通告,并於 45天内举行业主大会。

但合安同日宣布,将於本月12日晚上和 20日下午举行两场网上直播「简介会」,向业主讲解法团财政丶各项退款安排,以及评估宏志阁现况等事宜,会上设答问环节,但不设投票。另外,公告订明,业主必须预先登记,且只可参加其中一场;每户最多两人,先到先得;参加者为,参加者不得於简介会录影丶录音及拍摄,理由是「保障出席人士的私隐」;其次,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抄袭丶更改丶复印丶出版丶上载丶 传送及发放简介会的资讯。

与业主最近提交的联署信相比,合安的议程明显少於业主提出的11项要求,例如业主要求港府公开全苑八幢楼宇的完整勘查报告,但合安只会公开基本上不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现况;业主要求交代屋苑与大维修承建商(宏业)及顾问公司(鸿毅)的合约状况,合安议程未有包括在内;对於业主要求在会上就政府的不同安置方案,包括「售卖业权予政府」丶「楼换楼计划」或「原址重建」等长远方向进行投票意向调查,更被合安以粗黑字体表明,「不设投票程序」。公告又补充,如有任何事项日後需要表决,会按条例规定召开业主大会投票。

大火属公共事件 港府缘何回避面对群众和公开资讯

宏福苑居民和评论员对简介会的方式亦有不满。网上节目主持人陈钰明质疑,网上会议为何要限人数,而居民更没有优先权,须与其他人争取那先到先得的名额,难怪有业主忧虑,部分想了解资讯的居民会被筛掉;至於禁止抄录和公开会议内容,既不便居民参与和纪录,特别是不少屋苑居民是长者;亦有违公开原则,因为事件涉及大量公帑和制度问题,已进入公共层面,而非只是宏福苑居民的事,例如不少居民获安排上楼後发现,不少单位其实仍可居住,当局更应公开楼宇勘察报告以合理化其拆楼决定。

另有居民致电电台节目称,简介会是居民权利,不应该设名额限制,形容目前看不见双方有畅通的沟通渠道;更有居民关注,合安要求不可抄录丶上载及传送简介会的资讯,担心不能与亲友商讨安排後作出抉择。其次,亦有居民要求在6月底决定是否出售业权前召开业主立案法团会议,以了解楼宇状况及维修费用等,让业主衡量不同因素後再决定是否出售业权。

另一网台节目主持人李锦洪更质疑港府为何迟迟不愿与居民对话,聆听其诉求或宣泄感情,「点解政府回避面对群众?」感觉上,港府期望「everything under control」(事事受到掌控),於是处处设防,反令居民疑团难解。

宏福苑大火去年11月下旬发生以来,港府於今年1月委任合安作为屋苑管理人,业主已希望召开业主大会,并於3月中经网上联署取得 428名业主联署,要求政府就所列议程召开业主大会,当局则指事件已交合安处理,其後又指收到「投诉」,称联署缺乏核实机制,已将个案转交执法部门跟进;其後,合安於上月初以「资料不符法定要求」为由拒绝召开大会。业主其後再进行联署,获合安以举办简介会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