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食肆員工對自備餐盒的接受程度,消委會早前派員到食肆進行45次實測,結果有31次、即近七成能夠成功以自備餐盒購買外賣。消委會認為要加快實踐全城「走餐盒」食肆的積極性和靈活配合大為重要,同時期望政府和業界共同推廣及發展可重用餐盒租借服務,讓大眾從源頭減塑。

消委會職員今年8月至9月於周一至周五的午市繁忙時段,以一般消費者身份到15間食肆,5間有參與環保署的「咪嘥盒食店」計劃、屬「歡迎自備容器」類別的食肆,成功率較高,達八成七,另外10間是連鎖食肆,成功率六成。結果顯示,有4間食肆表明因食物安全及衛生等理由,不接受消費者以自備餐盒盛載食物;11間雖然接受自備餐盒,但受制於實際情況,未必每次均成功,例如部分食肆員工表明,繁忙時段或不能配合使用自備餐盒、若消費者自攜的容器體積太小或未有徹底清潔,食肆亦無法配合要求。調查又發現所有食肆均沒有支持自備餐盒的折扣優惠,部分仍要收取外賣包裝費。

消委會表示,在合共45次實測當中,有14次不成功。有食肆職員在回應時語氣略帶不耐煩及沒有解釋原因;亦有食肆收銀員說可使用自備餐盒,但取餐處職員卻指基於食物安全考慮,不接受外來容器,訊息矛盾。

消委會員工又到訪3間售賣有湯食物的食肆,同時帶備1個湯壼,要求「分湯」處理,其中1次因為湯壼的直徑太小,廚房職員難以將湯餸放入而未能做到「分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