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提琴導師向私人學生家長稱學生考試需要換琴,並稱可代購以取優惠,但隱瞞真實折扣與價錢,從中詐騙逾6000元。涉案男導師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表示,被告因貪念犯案,考慮到被告背景良好、沒有案底及即時認罪,感化官報告內容正面,但法庭認為感化官建議80小時社會服務令較低,不太理想,決定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30歲被告何嘉洋,為私人大提琴導師,被控於去年7月至8月期間,建議一名學生家長替兒子購買新的大提琴在音樂考試中使用,並表示可取得折扣優惠,但隱瞞真實折扣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