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商人以5萬元行賄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協助他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被廉署落案起訴,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處理,被告獲准保釋。

38歲被告康杰,原打算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有關課程要求申請人必須持有相關認可學歷,以及符合一定英語資格水平。如申請人不具備相關英語資格,會獲安排接受英語面試,通過面試者會被視為已達英語資格。被告今年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11月4日,向一名有份主持英語面試的高級講師提供賄款5萬元,要求對方取錄入讀其申請的學位課程。該講師即時拒絕,並向廉署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