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協提出守則提及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和年期 Nov 20, 2024 港協暨奧委會公布屬會機構管治檢討結果及《機構管治守則》,提到體育總會應訂定董事的最長任期和年期,以及放寬運動員參與遴選或比賽的資格。 港協要求屬會用兩年時間,即2026年底或之前落實執行《守則》,如不達標,將不獲發確認證書,可能會影響獲取康文署資助。多個屬會支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