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即棄塑膠新法例的適應期上月21日結束,環保署表示,新法例實施一個月社會整體已大致合規,業界亦已逐漸適應新法例的要求,在業務上作出配合。適應期內,環保署在過去一個月派員巡查適應期內約160間仍未合規的源頭銷售店舖,發現所有這些店舖均已符合新法例的要求。

至於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環保署說,在過去一個月內,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就所有投訴個案作出調查,絕大部分已作出更正。當中有兩宗個案在進一步巡查時仍未有具體行動作出改善,環保署已發出書面警告,要求負責人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改善,否則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發言人說,適應期過後,業界積極配合新法例停止售賣或提供受管制的即棄塑膠產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有關產品的習慣亦有所改變,例如外賣「走餐具」的市民比法例實施前明顯增加,市民逐漸習慣自備可重用餐具,連鎖食肆更有超過八成顧客不需要外賣餐具,估計新法例每年平均可為香港減少超過6000萬套即棄餐具,整體達致有效的減廢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