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落案起訴一名退休海關督察及其妻子,涉嫌隱瞞二人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被告為56歲退休海關督察劉斌,以及他的51歲妻子劉菁,她是一名會計師,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兩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海關轉介的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劉斌夫婦不單違反上述計劃的相關入住規定,案發期間更曾把物業出租予不同租客賺取租金。

根據政府規例,合資格公務員購買住宅物業,可根據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申領居所資助津貼及優惠利率首期貸款。申請者須在申報的物業居住,並且不得把物業出租或分租。    2012年4月,任職海關督察的劉斌和妻子劉菁按上述計劃,就油麻地一個物業向庫務署提交申請書,其後獲批首期貸款121萬元,以及每月津貼約16000元。    控罪指劉斌夫婦涉嫌於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間,向庫務署隱瞞二人已遷離上述物業,意圖詐騙而誘使庫務署繼續向劉斌批出津貼共逾150萬元,並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貸款。    庫務署及海關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