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商務部公布,將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白蘭地反傾銷案的調查期限,進一步延長至今年7月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去年1月5日,商務部發出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歐盟的進口白蘭地展開反傾銷立案調查。同年12月25日,商務部決定將調查期限延長至今年4月5日。商務部說,鑑於本案情況複雜,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決定將調查期限延長至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