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 分三年進行
運輸及物流局建議調整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參照現行燃油車按引擎汽缸容量,按其額定功率的高低,分五個層級計算牌費。在建議的新牌照費架構下,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會維持低於燃油私家車的水平,而調整進程會建議分三年進行。
局方在社交網頁說,現時電動私家車車主繳交牌費是以車輛「淨重」計算,平均每年牌照費約1100元,與燃油私家車的平均每年牌照費約7500元,差距達6倍。隨著電動車技術進步,其電池的重量和體積愈來愈輕巧,令電動車在淨重大致相若的情況下,性能不斷提升。因此以車輛淨重計算牌費未必能全面反映電動私家車的價值。
如改以「額定功率」,即rated power計算電動私家車牌費,相信更能配合科技發展,亦與現時本港對燃油私家車根據引擎汽缸容量收取牌照費的安排相符,各自的收費標準均代表該車輛的馬力。而按額定功率向電動私家車徵收費用或稅款,在國際間亦有類似做法,例如新加坡、意大利和西班牙,當局的建議將與其他地區的類似做法接軌。
局方又指,電動私家車的能源開支估計較燃油私家車少約89%,預計在理順電動私家車牌照費架構和水平後,電動私家車仍具一定吸引力。政府將會在本月25日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就具體調整建議諮詢立法會,聽取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