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提出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附屬法例,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公署履職的保障,以及宣布公署的履職場所為禁地。

其中提出,如果國安公署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時,特區政府的任何部門、機構和任何公務人員,必須按公署要求,依法及時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協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

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下午舉行聯席會議,討論訂立附屬法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