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市民有機會誤闖禁地 鄧炳強:附例有清楚標示
政府提出制訂維護國家安全的附屬法例,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公署履職的保障,又建議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當局會盡快就兩項附屬法例刊憲,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建議兩項附例在刊憲當日實施。
在立法會一個聯席委員會會議,多名議員表示支持立法,以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機制。民建聯主席陳克勤關注附屬法例在刊憲後生效的迫切性。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現時國際形勢風雲變色,例如早前美國中央情報局針對中國,公開宣布招攬「叛國者」,因此本港面對國安風險非常嚴峻,要盡早立法令維護國安工作做得更好。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附屬法例刊憲後即時生效,並非例外做法,又指香港有憲制責任不斷完善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因此有必要盡早生效。
A4聯盟議員楊永杰關注禁地的宣布,指出根據網上資料,現時國安公署有4個地點,市民未必知悉何處是禁地,或有機會誤闖禁地。鄧炳強回應說禁區並非新鮮事,今次建議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法例會清楚標示地址和座標,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亦會有地圖列出有關地點,而在實際禁地位置,正如常見的軍事禁區一樣,有清楚標示,相信一般市民不會誤闖。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關注附屬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及國際人權公約中的人權及基本自由條款。林定國說,附屬法例不能與主體法例不相符,因此既然相關主體法例、《國安法》及《基本法》都有相關保障人權自由的條款,附屬法例不會對人權自由造成影響。
另一名選委界議員簡慧敏提出疑問,有關附屬法例會否有域外效力。鄧炳強說,政府亦關注會否有人利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到內地提供虛假、誤導性資料,當局正考慮相關方法處理。
新民黨議員李梓敬提到坊間有很多騙案,如有人自稱國安公署人員,市民應如何核實。鄧炳強回應說香港時有發生有人冒稱警察、公安等執法人員,市民如有懷疑應第一時間報警,強調不會因訂立附屬法例而出現新的風險。
選委界議員陳紹雄關注,將維護國安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除了公署大樓外,是否包括公署人員的搜證地點。鄧炳強指附屬法例的建議,是針對不希望有人進入公署的工作地方,盜取資料或從事間諜活動等,與封鎖公署人員搜查地點是兩個概念。而執法部門本身有義務封鎖地點供公署搜查,不需要再動用附屬法例達到相關目的。
至於附屬法例的追溯力,鄧炳強說附屬法例只是細化執行細節,如果在主體法例實施後已干犯相關罪行的人士,不會因為未有附屬法例而不能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