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會明早討論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工作
立法會內會明早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工作。
特區政府根據國安條例110條訂立兩項附屬法例,就駐港國安公署的職責條文訂明具體細節,同時將公署的履職場所列為禁地。兩項附例昨日刊憲,即時生效。附屬法例在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特區政府表示會推動盡快完成審議。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去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邀請立法會內會舉行特別會議,以盡快考慮成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
梁君彥回覆表示,認同香港有責任盡早完成立法工作,附屬立法今日提交立法會省覽。他與內會主席李慧琼商討後,決定明天立法會大會不會復會,以便內會能盡快召開特別會議,處理兩項附屬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