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跟進懷疑有非法勞工以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
網上流傳有懷疑黑工駕駛預約車。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昨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懷疑有非法勞工以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案件已交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該車輛,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會繼續根據行動優次,調配適當資源以打擊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
警方表示,如行動期間發現案中人士涉及其他違例行為,例如違反逗留條件,警方會作適當跟進及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採取適當的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