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妨礙司法公正,控告二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涉案家長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再提訊,並批准被告保釋。

案情透露,38歲被告的兒子去年獲分配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但被告兒子因拒絕應考入學試而獲安排入讀中一,其後被告發訊息要求該校的助理校長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又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萬元人民幣,但他拒絕接受。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校長涉嫌去年9月主動約被告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期間助理校長告知被告廉署正調查她發送1萬元人民幣的貪污事件,又要求被告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被告其後刪除所有相關訊息,同時助理校長建議被告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50歲的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他早前並未答辯,案件將於下月11日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