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初級法院完成首宗國安案預審,認定案中嫌犯區錦新是實行正犯,並以既遂方式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與澳門特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及「違反保密」3項罪名。案件已移交初院刑事法庭,將排期審理。

初級法院的新聞稿稱,刑事起訴法庭在本月2日,審理了嫌犯區錦新就檢察院對控訴,提出的預審聲請。預審過程已依法確保了嫌犯應有的訴訟權利。在必要保護國家安全利益,和經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下,預審法官已發出特別許可,由嫌犯早前認可的法庭指派律師繼續為他辯護。

而經進行補充調查及預審辯論後,法官確認和維持檢察院的控訴。

編輯:任順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