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司法覆核案政府勝率七成 葉劉關注敗訴官員需否「問責」
【獨媒報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近5年有61宗涉及指稱政府過度限制基本人權的司法覆核申請,當中有42宗獲高院原訟庭裁定勝訴,只有5宗被判敗訴或政府妥協和解。敗訴的5宗官司,政府共須支付約92萬訟費。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問到律政司在部分勝算不高的官司,為何仍要堅持上訴,政府未來如何要求敗訴官員「問責」。林定國指確有「較具挑戰性」的案件,但因行會和立法會真誠相信法例合符人權,故要據理力爭,亦需法庭對某些重大議題作出「終局性、權威性判決」。
葉劉淑儀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她關注到政府在近5年的司法覆核的勝敗率,以及所招致的開支。她又指出法庭早有案例頒下「相稱性測試」的法律原則,政府過往有否出現勝算不高但仍堅持上訴的案件,她又問到,政府未來會如何要求官員就案件敗訴「問責」。
14宗案件待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回覆沒有觸及「問責」的部分,他交出過往5年數字,指撇除免遣反聲請個案,共有61宗涉及指稱政府過度限制基本人權的個案,2020年有7宗,2021年有14宗,2022年18宗,2023年10宗,2024年則有12宗。
在61宗案件中,14宗尚待高等法院裁決;42宗個案政府獲高院判勝訴,5宗個案政府被法庭判敗訴,或政府因妥協而和解。他強調政府即使敗訴,法庭過往未曾批評政府濫用程序,或浪費時間和資源。
至於招致的律師費用,林定國表示未有備存有關內部員工的開支數字;而每年招聘外判大律師的費用平均389萬元。訟費方面,在獲判勝訴的司法覆核案中,政府合共獲得415萬元訟費;敗訴個案的訟費合共支付92萬元。
司法覆核「唔係非黑即白」
林定國又表示終院的「相稱性測試」是一個複雜法律概念,首先要分析政府施加的限制有否合理目的,然後判斷限制是否具邏緝、是否可以達至目的,再進一步是考慮限制是否合乎比例和合理性。他指與訟方經常出現很大爭拗,「唔係非黑即白簡單法律問題」。
他續指,在處理司法覆核案件時律政司一定與相關政策局仔細研究,才會給予法律意見,勝算雖然是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考慮。即使敗訴亦不代表法院全盤接納申請人理據,可以只是部份勝訴。
司長:「負責任政府」要力爭上訴
他表示法庭裁定對公眾利益,例如政治、社會、經濟、資源運用有深遠影響,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在制定政策和立法時,都經審慎考慮並真誠地相信符合人權自由,他稱作為一個「負責任政府」,要據理力爭。他又指確有「較具挑戰性」案件,但當出現重大議題爭議,政府需要法庭作出「終局性、具權威性」判決和理由,政府才能重新決定政策。
葉劉淑儀又問到,過往兩年的司法覆核個案數字有下跌,是否申請人無法取得法援,最終削弱司法覆核制度信心。林定國不認同,他指數字下跌可以有不同理由,法援其中一個門檻是案件具合理可爭辯性,他稱「門檻唔高」,只要有合理理據,市民都可以享有訴諸法律的權利。他又指該權利「一啲都無減損到」,香港仍有非常高的法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