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一直為反對強積金對沖的樂施會,一名年資19年的員工在網上分享經驗,今年1月31日不獲續約後,其強積金卻被對沖。該員工批評機構管理層沒有認真對待倡議背後的核心價值,「算唔算講一套做一套?」

樂施會在10年前,已要求取消強積金對沖制度,2015年10月曾去信立法會,指強積金對沖是一個不公義的制度,令強積金失去為退休提供保障的功能。及後連年就本港貧窮問題的記者會,亦曾提出相關倡議

一名在樂施會工作19年的員工,日前在社交媒體發帖,分享其不獲續約兼被對沖強積金的經歷。其任職的中國項目部雖然屬長期工作,惟他仍需定期簽署有時限的合約,最後一份合約於2025年1月31日約滿。他表示在2024年12月,被告知將獲續約兩年,惟一直至約滿前兩日的2025年1月28日,才獲告知不獲續約。

同年2月4日,他收到樂施會人事部電郵,著他簽署從強積金戶口扣除遣散費的同意函,他表明不同意。惟今年3月從保險公司獲知,樂施會已申請對沖。

樂施會回覆《獨媒》查詢表示,已多次與相關同事溝通,並詳細解釋機構的立場。該會指相關同事離職是基於合約期滿的獨立事件,不會就機構內部之個別事件作評論。《獨媒》亦問及樂施會對強積金對沖的立場是否有改變,未獲回應。

立法會於2022年通過取消強積金對沖,將於今年5月1日(轉制日)生效,安排不具追溯力,在轉制日前已受僱的僱員,其強積金仍可被用作對沖轉制前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而轉制日後的年資則不能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