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8歲患自閉症男子涉於2022年,在 Telegram 發表「隨機殺狗,唯一出路」、「邊個去炸一間核酸站,我就俾手足50萬」等留言。他否認3項煽惑罪,辯方今(28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質疑控方所呈交的群組留言欠缺上文下理,又質疑控方未有傳召專家證人,以解釋涉案用詞所表達的意思。辯方並提到被告患自閉症及「間歇性暴怒症(IED)」。暫委法官崔美霞表示需時考慮,遂押後至6月30日裁決。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被告梁凱富(28歲,無業)否認「煽惑他人犯普通襲擊」、「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及「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3罪。

控方案情指稱,被告使用 Telegram 帳戶「阮民安老婆」,在群組「(自動駕駛)香港人嘅心事台【公海2.0】」中發表3則留言,分別為:「全民強檢殺到,你唔打狗,狗就會拖你入新屋嶺被人屌死」、「邊個去炸一間核酸站,我就俾手足50萬」、「隨機殺狗,唯一出路」。

辯方在審訊期間反對將被告的招認呈堂,因被告患自閉症,有注意力不足的症狀,又指5名警員截停被告後在他不自願的情況下搶走其電話。另外,辯方指警員為被告錄取警誡會面時,拒絕被告致電家人陪同以及尋找律師的要求。暫委法官崔美霞最終批准被告的招認證供及警誡會面證供呈堂。

辯方質疑群組留言欠缺上文下理

辯方今結案陳詞指,被告發表涉案言論的群組並非討論政治議題的群組,根據上文下理,群組成員對其他與政治無關的事務也有討論。

審訊期間,辯方指當時有人回覆被告的留言稱:「食屎啦,冷氣軍師」、「真是荒謬,把自己看得這麼高」,惟負責截圖的警員卻沒有將相關留言截圖。辯方今再提到控方呈交的群組留言欠缺上文下理,質疑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控罪。

辯方質疑控方未有傳召專家證人解釋涉案用詞意思

辯方又質疑控方未有傳召專家證人,以解釋涉案用詞所表達的意思。暫委法官崔美霞則指,法庭曾處理過不少同類案件,一些字詞在多宗案件中均出現過,法庭是否可以運用司法認知,去判斷該些字詞在案發時的社會情況下代表什麼意思?辯方則指法庭可以運用司法認知,但是相關推斷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性,而非唯一合理推論。他重申,正正是控方所提交的群組截圖欠缺上文下理,法庭所推斷的字詞意思可以是合理意思之一,但不是涉案言論的唯一意思。

辯方並舉例指,若果 A 叫 B:「去死啦」,在抽空脈絡、欠缺上文下理的情況下,A 的意思可能是發晦氣,也有可能是真的叫對方去死,因此法庭未能作出唯一合理推斷認為A叫別人去死。

崔官則提及很多刑事恐嚇案件裡,被告往往自稱一時情緒之下作出涉案言論,法庭會抽絲剝繭地考慮證據,從而判斷被告是一時情緒還是有心恐嚇別人;本案被告在作供時亦提到自己情緒達「核爆」程度、事後會忘記自己說過什麼,因此崔官質疑事件脈絡或上文下理是否有很大重要性。辯方則重申,若然沒有了上文下理的話,就會有很大缺陷。

辯方:被告患自閉症及間歇性暴怒症

辯方又提到被告患有自閉症及「間歇性暴怒症(IED)」,辯方在審訊期間傳召了至少4名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他們的證供均吻合相關診斷;社署亦向被告批出了傷殘人士證明書。而控方未有挑戰被告患病的事實。

崔官表示,即使法庭接受精神科醫生診斷的證供,但法庭要考慮的是被告的患病程度及案發時的情況,從而判斷被告是一時情緒爆發而說出涉案說話,還是判斷控方已能夠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所有控罪元素。

控罪指,被告於或大概於2022年2月1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其他人,襲擊香港警務人員;以及於同月22日,非法煽惑其他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社區檢測中心;以及被控於同月23日,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人非法或惡意導致該等香港警務人員的身體受嚴重傷害。

案件編號:DCCC 12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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