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城覆核案】陳嘉琳申取代謝世傑繼續司法覆核訴訟 謝稱被騷擾和威嚇 官押後頒決定

【獨媒報導】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去年8月就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法官高浩文同月批出許可,至今年1月謝被指詐騙長生津遭警方拘捕,獲准保釋候查,其法援申請亦正式被拒絕。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申請取代謝成為司法覆核申請人並繼續訴訟,高院今(7日)聆訊處理。庭上透露,謝打算退出本案,除了因為被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之外,還有其家人遭受騷擾和威嚇。環境保護署及土木工程拓展署均質疑陳和謝之間沒有明顯的「利益一致性(identity of interests)」,要求法庭拒絕是次申請。法官高浩文表示將於周五(11日)或之前頒下書面決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司法覆核聆訊已排期在今年6月9日開始,料需時5日。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謝世傑,由大律師伍中彥和高麟等代表。答辯人為環境保護署署長及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分別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陳樂信代表。
謝世傑冀法庭批准陳嘉琳取代:二人均關心環保、有一定聯繫
代表謝世傑的大律師伍中彥指,是次聆訊主要議題是陳嘉琳與謝世傑的「利益一致性(identity of interests)」,是否足以使陳取代謝世傑成為司法覆核的申請人身份,但這並不等於重新提交司法覆核申請。伍中彥並透露,謝打算退出本案,他被法援署拒絕批出法援是原因之一,但強調謝及其家人因本案而遭受騷擾和威嚇,包括其家人收到一些信件,以及某些人士在網上作出的評論。
大律師指,謝和陳均屬同一個組織的成員,二人有一定的聯繫,包括二人均是關心環保議題的人士,陳亦曾經就新田科技城計劃在城規會申述意見,加上計劃與公眾利益相關,認為二人有足夠的「利益一致性」,讓法庭批准由陳嘉琳取替謝繼續訴訟。若然最初由陳嘉琳而非謝世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相信法庭會作出大致相同的判決。
余若海指若批准陳嘉琳取代謝世傑 或構成逾期申請
代表環保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指,環保署在去年5月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然而陳嘉琳在今年3月才提出申請取代謝世傑,假設法庭批准申請的話,情況明顯地是逾期申請司法覆核,然而她卻未有提供解釋。余指,若然法庭批准是次申請的話,將會造成不公。
余若海引述政府文件指,新田科技城計劃乃符合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不是要建造另一個科技園或矽谷,而是要建造一個宜居社區,不但能吸引外國企業落戶香港,更營造了一個摩登和新穎的環境。
余若海質疑陳嘉琳與謝世傑之間沒有足夠「利益一致性」
余引述案例指,原有司法覆核申請人與申請取代的人士,兩者之間必須有一定的合理聯繫,法庭才能批准取替。余指現時情況有如一場馬拉松式接力賽,選手可以隨時退出賽事,隨意找另一人頂替繼續賽事。惟余質疑陳嘉琳與謝世傑之間沒有足夠的「利益一致性」,她亦未有在誓章中提及她與謝世傑有什麼聯繫,僅在開首提及謝世傑無法繼續原有的司法覆核訴訟。
余又批評,陳在誓章中聲稱是一間非政府組織的僱員,但是未有透露該組織名稱。陳聲稱有一些環保團體曾徵詢她意見,可是這不代表陳與謝之間有一致利益。
余若海並指,謝世傑將會退出訴訟,在一般情況下,這代表訴訟程序將會結束,而新田科技城計劃將會落實;如果法庭現在批准陳嘉琳取替謝世傑的話,便要需時讓陳準備司法覆核等,導致計劃延誤。余又指,若然法庭不批准陳嘉琳取替謝世傑的話,冀法庭能駁回整個司法覆核申請。
陳樂信:謝世傑聲稱的騷擾和威嚇 只是網上惡毒和令人不快的評論引致的壓力
代表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長的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亦指,不論是陳嘉琳與司法覆核要挑戰的議題之間,還是陳嘉琳與謝世傑之間,均沒有明顯的「利益一致性」。
陳樂信並指,謝世傑一方所稱的騷擾和威嚇,其實只是網上惡毒和令人不快的評論所引致的壓力。陳又籲法庭應考慮計劃延期的風險。
謝世傑一方:司法覆核聆訊不論如何都會進行
代表謝世傑的大律師伍中彥最後回應時指,司法覆核聆訊不論如何都會進行,不能說是次申請導致科技城計劃延期以及造成經濟上的損害。
伍補充指,陳除了在城規會上作過申述之外,還有在環評程序中被其他環保團體諮詢過,她並非接力賽中隨意加入的選手。伍又強調陳在本案中沒有任何個人利益。
有關騷擾和威嚇,伍指,考慮到相關人士作出騷擾的時間點與本案有關,法庭可以看到騷擾的嚴重程度。
謝世傑去年8月申司法覆核 至今年1月法援申請被拒
環保署署長於去年5月17日,有條件批准由土木工程拓展署擬備的「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新田環評報告),其後7月獲城規會通過圖則,立法會財委會在12月13日通過272.6億元撥款。
謝世傑於去年8月入稟申請司法覆核。他在入稟狀中指,當局突然大幅擴展新田科技城發展範圍,惟環保署沒有要求土拓署再展開諮詢,環評報告未有涵蓋擴展範圍,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亦未能提交意見。他認為環評報告違反《環評條例》、程序公義以及技術備忘錄等法定要求,要求法庭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
謝世傑在今年1月3日被警方以涉嫌詐騙拘捕,指他於申請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屋時隱瞞收入,虛報入息低於有關申請的入息上限,現正保釋候查。
案件編號:HCAL12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