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提出的「控煙十招」今日刊憲,下周三(30日)提交立法會首讀,當中包括建議明年起輪候公共交通工具的隊列有2人或以上便不可吸煙,違例者可被罰款3,000元,惟未有禁止「火車頭」行為。醫衞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認為賦權醫衞局局長可按需要訂立大範圍禁煙區,已可禁止「火車頭」行為,並強調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並非草率決定,會視乎當區市民的訴求及區議會意見。

明年起排隊吸煙罰三千

政府今日向立法會提交《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並舉行措施傳媒簡報會。當局擬於2026年1月1日禁止排隊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吸煙,表明當隊列有2人或以上便不可吸煙。若只有1人候車,沒有地面標記、柵欄、結構指示或形成的劃定位置如俗稱「波板糖」的巴士站,則可以吸煙。但在有上蓋的巴士站則屬有劃定排隊位置,即使只有1人排隊亦不可吸煙,違者罰款3,000元。

另一較為關注的是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並賦權醫衞局局長按照地區情況並視乎實際需要訂立大範圍禁煙區,一律罰款3,000元。值得一提的是,排隊進入指定處所時亦禁止吸煙,違例者可被處定額罰款3,000元,生效日期同為2026年1月1日。

對於有些市民會在巴士站附近的垃圾桶「打邊爐」,李力綱則指「唔會無限延伸去到條隊附近,我都將佢納入禁煙區」,首要是排隊行為清晰,認為訂立規矩後煙民亦會有自覺性。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主任封螢醫生補充指,未來亦會通知食環署將垃圾桶搬離巴士站。

稱擴大禁煙區非草率決定 會視乎訴求

李力綱又稱當局「沒有放棄」規管俗稱火車頭的「邊行走邊吸煙行為」,但認為修例中由醫衛局局長賦權設立大型禁煙區,已可禁止火車頭行為。他強調訂立大範圍禁煙區「唔係一個好草率嘅決定」,會視乎當區市民的訴求:「有冇啲市民或者區議會,覺得有某幾個街道比較多人,而裡面可能係學校或者醫院比較密集嘅地區?又或者會唔會有一啲情況係,搞一啲大型活動喺條街度,多市民特別多一家大小嘅,會唔會有地區人士希望喺嗰啲大型活動嘅期間亦都做出一個禁煙區嘅考慮呢?」

料2027年禁售賣加味煙

修例後將引入完稅煙標籤制度,即入口商或本地生產商需確保每包已完稅煙在市場銷售時均已附貼完稅標籤,預計今年第三季推出先導計劃,2026年第四季展開過渡階段,目標在2027年第二季全面實施。海關助理關長(情報及調查)黃浩然表示,上年年底已完成有關顧問研究,考慮實用性、安全性及成本效益等因素,標籤需貼在顯眼清楚的位置,每次拆煙包時會破壞標籤,以免重覆使用。

在完稅標籤制度全面實施後,當局亦會開始禁止售賣薄荷味外的加味煙,並會引入證書制度,違者最高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不過就未有提到禁止薄荷味煙的時間表。李力綱指,現階段暫無計劃禁止吸食加味煙及禁止入境旅客攜帶少量自用加味煙,相信有關措施不會影響旅客,惟仍受19枝免稅煙的入境規管。他又提到,前線人員在禁止吸食加味煙方面較難執法,「好難單憑用鼻去聞就話係加味煙」,認為在市面先禁止銷售加味煙仍能減少年輕人接觸加味煙的機會。

明年禁管有煙彈、加熱煙

至於另類吸煙產品方面,政府擬於明年4月30日,即禁止進口、製造、售賣及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煙4年後,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煙物質,包括煙彈、加熱煙支及草本煙。在公眾地方吸食或使用另類煙將視作管有並違規,若管有少量另類煙物質,如少於5毫升煙油或100支加熱煙枝等,將定額罰款3,000元。而禁止管有電子煙機及加熱煙機則未有實施日期,李力綱稱有意見認為煙機具收藏價值,需視乎實際情況,不排除將來把禁令延至煙機。

擬提高未完稅煙草罰則 最高罰款200萬及監禁7年

政府亦擬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草),規定售價低於煙草稅的煙支須證明已課稅,以及提高未完稅煙草的罰則,兩者均計劃在修例刊憲後即時生效。現時,未完稅煙草所涉罪行的最高罰則是由罰款100萬及監禁2年,當局建議增加至罰款200萬及監禁7年,並把有關罪行列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附表,容許凍結與犯罪有關的資產。若攜帶超過19枝免稅煙入境而未有申報,罰款會由現時2,000元提高至5,000元。

修例後將實施全煙害警示包裝的規定,傳統吸煙產品包裝須統一設計,將配合完稅煙標籤制度即2027年第二季生效。當局明年起亦進一步禁止向18歲以下人士提供吸煙產品,若提供少量傳統吸煙產品將定額罰款3,000元處理,提供另類煙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團結香港基金質疑成效 倡仿日本設指定吸煙區

對於擴大禁煙區﹐團結香港基金醫療及社會創新研究主管周嘉俊認為原意雖好,但考慮到執法難度及市民的吸煙慣性,成效未必顯著。他建議,政府考慮參考日本及其他地方的做法,設指定吸煙區並於吸煙區外全面禁煙,相信更有助改變市民的吸煙習慣。

至於香港吸煙與健康委員會主席湯修齊早前建議在公屋設立無煙層,李力綱則表示吸煙與健康委員會未有具體向當局分享其建議構思:「好清晰話畀大家知,呢個並不在我而家『控煙十招』裡面,未來我哋都係主要做好『控煙十招』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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