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2歲男侍應被指在去年6月27日至今年4月28日期間,在社交媒體X和Instagram發布具煽動意圖的陳述、相片或影片,日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案件下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男侍應被控一項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他的保釋申請被拒。

被告陳浩騫(22歲)被控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他由當值律師代表。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6月12日,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手機和電腦,控方又稱不排除加控罪名,因為在被告住所找到其他煽動刊物。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在聽取辯方的保釋申請後,表示沒有充份理由相信被告不會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駁回保釋申請。

控罪指,陳浩騫於6月27日至今年4月28日期間,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X和Instagram發布陳述、相片、圖片及影片,具意圖:

a)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b)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
c)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185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