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郭鳳儀父親及兄長 涉企圖改保單領餘款 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

(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兩名男子,涉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中,企圖為潛逃者處理資金或其財務資產。警方稱,調查顯示兩人涉嫌替「指明潛逃者」、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據報道,被捕人士為郭鳳儀的父親及兄長,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得知郭父回港後協助處理郭在港的保單事宜,於是在日前採取拘捕行動。
國安處將落案起訴郭鳳儀的父親。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郭的兄長暫准保釋外出。今次是警方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內,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中的「處理屬於潛逃者的資金」罪。
有在英港人反對中國在倫敦皇家鑄幣廠(Royal Mint Court)舊址興建超級大使館計劃,圖攝於早前集會(資料圖片)
郭明出席倫敦遊行 反對中國大使館
警方國安處在2023年刊憲宣布7名逃犯為指明潛逃者,包括郭鳳儀,並實施一系列針對有關潛逃者施行的措施。國安處指,郭鳳儀涉嫌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勾結海外反華政客及組織,在2020年7月至2023年5月期間以「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身份出席外國聽證會,請求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包括香港的法官及檢控官。同年8月,國安處曾先後帶走郭鳳儀的父母及兩名兄長調查,指涉嫌協助在逃人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郭鳳儀在2020年已離開香港,前往美國華盛頓。她日前在Facebook個人專頁表示抵埗英國,將在英國時間5月3日參與大遊行,反對中國在倫敦皇家鑄幣廠(Royal Mint Court)舊址興建超級大使館計劃。現時英國政府傾向支持計劃,預料最快在5月通過。
警方國安處今發稿,表示在前日行動中拘捕兩名分別35歲及68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0(2)(b)及90(3)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條,被指「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據報道,兩名被捕人士分別為郭鳳儀的父親及兄長。
警方稱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士,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警方又指,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